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

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中山市小榄镇龙山南项目花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
公示时间:2025-01-10

中山市小榄镇龙山南项目花场地块(以下简称为地块)位于中山市小榄镇新市社区(龙山公园侧),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 113.245815°、北纬 22.678242°,占地面积12410.14平方米。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2024 年第一批用

地报批涉及确认土地权属说明的函》可知,地块权属为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根据地块历史卫星影像图,结合前期资料收集及访谈材料,地块在 1997 年前为鱼塘;1997 -1999 年期间土地使用权人陆续对鱼塘区域进行堆填,堆填土主要来源外购的海沙,少部分为周边宿舍楼的拆除砖块。1999 -2018 年地块被改造为花场,用于菊花种植;2018年花场搬迁后该地块为闲置用地,至今未被开发利用。根据《中山市小榄镇东区片区(0208单元)02BA03-01BA03-02 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公示中),该地块未来规划为文化用地(0803),属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8月)、《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函〔2020201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地块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受中山小榄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委托,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以下简称项目组)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对目标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第一阶段)工作。

经调查目标地块及其周边相邻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明显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工作,目标地块作为文化用地(0803)进行开发利用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目标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